退换货政策
作者
博益网
添加日期
2006-7-2 0:31:29
一、退款条件
退货、换货或缺货时产生的退款,退款方式参照支付方式
1、 网上支付的订单,退款退回至原支付卡;
2、 银行转帐或邮局汇款支付的订单,退款退回至下订单账户的账户中。
二、退货说明
本网站承诺自顾客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以发票日期为准,如无发票以本网站发货清单的日期为准),如符合以下条件,我们将提供全款退货的服务:
1、商品及商品本身的外包装没有损坏,保持本网站出售时的原质原样;
2、注明退货原因,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请务必说明;
3、确保商品及配件、附带品或者赠品、发票、本网站发货清单齐全;
4、如果成套商品中有部分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在办理退货时,必须提供成套商品;
5、本网站的部分商品是由与本网站签订合同的商家提供的,这些商品的退货请与商家联系。
三、退/换货费用
博益为上海的顾客提供退(换)货服务(客户收到货到货物七天内,超过时间者将不再处理,以快递登记的收货时间为准),但顾客需自己承担快递费用。
四、不予退货说明
1、任何非由本网站出售的商品;
2、任何已使用过的商品,但有质量问题除外;
3、任何因非正常使用及保管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
4、客户未当面在快递面前验货,之后有破损;
5、客户索取发票后而不能提供发票;
6、不能提供博益网夹在包裹里的发货单;
7、客户在收到货物七日内与博益网联系。
五、加订货物
若客户在下好订单以后需要再增加或者更换之前所下订单里的货物时,请及时致电博益网:02162071110 或02162071902 ,由于博益网每天于15:30半发货(对于缺货或订货数量较大需要调货的除外),若超过此时间未与博益网联系或未联系上者,由此产生的运费或者其他后果请客户自行负责。
对于快递公司已经取走的件要追加或者更换时,运费需要按新订单重新支付,若有来回件(即有部分书不要,另外增加新的)时,运费以快递公司报的价格为准。
快递公司取件日期以快递面单上快递公司签收日期为准。
六、外地订货
由于送往上海以外(崇明快递费为6块)的其他省市的运费是根据重量来算运费的,所以请外地客户在生成订单后先不要付款,在与博益网客服联系上并算好运费后再付款,对于未联系上者,产生的费用将由客户承担。
七、关于订单
为了更好的保障网站客户的信息安全性、准确性,对于客户在网上自行注册或未注册购买货物时生成的订单,在没有进行付款前,客户凭借自己的用户名登录进去可以取消订单,对于未注册用户,凭订单号和下单时的查询密码也可以登录进去修改,不会操作者可以致电博益网客服,由客服代取消。
若订单处于“已付款”或者“已发货”状态,客户将不能再修改订单,有问题请及时与博益网联系上,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客户承担。
八、取消订单
对于客户已经成功下的订单,在“未处理”状态下客户可以自行取消订单,对于快递公司已取走件,客户需承担来回运费。
对于以上及博益网上所有信息,博益网拥有最终解释权,若有修改,将以博益网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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